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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风貌
 
酒店公告

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三层SPA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1本次招标承包项目为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三层SPA,三层SPA总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配有空调等基础设备设施。发包方无偿提供给承包方使用,承包方期满后应如数交还所有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2承包周期为五年。
1.3本承包项目年租金为200万元,抵押金200万元,租金需按季度提前支付。
1.4水、电、燃气及税收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原装修风格和基础结构,只能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细化及设备设施的完善。细化方案需报酒店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
1.6承包方在承租期内应配合酒店完成各项重大接待活动。
1.7承包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经营手续。
二、报名须知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登记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时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三年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4)企业管理体系
由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章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认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5)企业以往或同类餐饮项目经营业绩
2.3投标人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4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份数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
2.5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账户存入5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存入保证金不具备报名资格,凭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中标后转为抵押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承包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
账 号:11001018500056000614
2.6报名时间自2009年4月3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下午17时截止。
报名地点: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总经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春雷/侯志伟
报名电话: 15910911777/13581517618
2.7投标申请人若需对经营场地进行考察,请提前电话预约。
三、招标规则
3.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进行评审和比较,对投标申请人的品牌、经营项目等进行综合实力考察,并将优先选择独立法人,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经营能力的,具备类似餐饮项目经历和业绩的企业中标候选人,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实质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2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将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交清抵押金200万元、第一季度租金,双方签订承包合同。
3.3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本规则的解释权在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
四、本次招标活动由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负责组织、实施。
                                                             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
                                                                  2009年3月31日
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一层天池宫餐厅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1.1本次招标承包项目为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一层天池宫餐厅,餐厅总面积约为442平方米(包含厨房面积),配有餐桌餐椅、空调及厨房用具等设备。发包方无偿提供给承包方使用,承包方期满后应如数交还所有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2承包周期为肆年。
1.3本承包项目年租金为100万元抵,押金50万元年,租金需按季度提前支付。
1.4水、电、燃气及税收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原装修风格和基础结构,只能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细化及设备设施的完善。承租方的细化方案需报酒店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
1.6承包方在承租期内应配合酒店完成各项重大接待活动。
1.7承包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经营手续。
二、报名须知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登记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报名时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三年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4)企业管理体系
由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章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体系认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5)企业以往或同类餐饮项目经营业绩
2.3投标人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密封的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投标人经营项目不得与酒店经营的吉菜、自助餐等餐饮项目相同,不得经营火锅、烧烤等餐饮项目,否则不予中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4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份数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
2.5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账户存入2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存入保证金不具备报名资格,凭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中标后转为抵押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承包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
账 号:11001018500056000614
2.6报名时间自2009年4月3日起至2009年4月20日下午17时截止。
报名地点: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总经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春雷/侯志伟
报名电话: 15910911777/13581517618
2.7投标申请人若需对经营场地进行考察,请提前电话预约。
三、招标规则
3.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投标报价及经营计划书进行评审和比较,对投标申请人的品牌、经营项目等进行综合实力的考察,并将优先选择独立法人,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经营能力的,具备类似餐饮项目经历和业绩的企业中标候选人,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实质性谈判确定中标人。
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2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将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交清抵押金50万元、第一季度租金,双方签订承包合同。
3.3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本规则的解释权在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
四、本次招标活动由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负责组织、实施。
                                                             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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